来源:政工科 时间:2019-09-30 15:50
主要职能: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负责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和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及清理工作。承担重点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听证及行政复议、诉讼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6264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