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

来源:政工科    时间:2019-09-30 14:52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自然保护地设立、变更、撤销工作;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磁湖风景区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湿地保护的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监测与评价,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评估。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经营利用。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森林防火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651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