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石市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黄石市林长制办公室    时间:2021-12-22 17:12

相关文件: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2月1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黄办发电〔2021〕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的黄石市市级林长体系正式建立。

构建林业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举措。文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提出林业未来发展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1年12月底,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7.4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633.46万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51.77%,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全省控制指标水平,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提出林业发展七项重点任务

经多年持续努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实施方案》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明确提出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着力推动国土绿化提质增效、严格管控森林资源灾害、提升森林资源生态修复质量、深化林业产业发展改革、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基层林业网格化管理体系等林长制工作七大任务。

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新机制

《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明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统筹各方力量,层层压实责任。


林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推行林长制的过程实际就是落实责任制的过程。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将由林业部门负责转变为党委政府领导,将会构建起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新机制。依托林长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由林业部门“小马拉大车”转变为各级各部门“同唱一台戏”,让守住生态安全边界的保障和支撑变得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