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网站    时间:2018-04-08 03:46

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文件类型文件资料
发文单位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发布日期2018-04-08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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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发〔2018〕11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查清当前我市土地利用现状,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鄂政发〔2017〕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全国统一技术标准,采用国家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遥感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全面查清全市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分布、用途等状况;查清全市各类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查清全市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更新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基础数据库;健全全市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全天候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我市调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准备阶段:2018年1月至5月,完成调查方案编制、落实工作经费、确定技术服务单位、组织队伍培训、开展宣传等工作;
  实施阶段: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其中,2019年2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数据库建设及全部调查工作;
  汇总阶段: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验收阶段:2020年,汇总全市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三、调查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土地调查工作由所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调查成果由所在区县合并上报。
  (二)明确分工。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涉及资料收集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提供;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三)制定方案。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全省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及土地调查补充规定,制定市级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报省土地调查办批准后实施。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土地利用特点,编制相应的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大冶市、阳新县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土地调查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四)落实工作经费。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市、区)财政按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从土地收益等方面列支。市级财政负责落实市级土地调查经费;各县(市、区)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安排,列入各级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调查机构要管好用好调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五)严控调查质量。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推行项目监理制,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单位为项目监理单位。严格验收制度,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成果,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现势性。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土地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六)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黄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黄石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吴之凌 副市长
  副组长:张国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 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 彦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冯鹏鹰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汪洪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恩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 谦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周建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县级干部
      盖希光 市水利水产局副局长
      刘 飞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冬玲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张九林 市统计局副局长
      舒成勇 市规划局副局长
      程 超 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胡谦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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