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8-05 16:20
兹因权利人陈军不慎将阳新县富池镇富池新区(政策房)1幢1单元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富池房改字第367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军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