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267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6-15 16:20


兹因权利人赵才和、徐玉书不慎阳新县兴国镇北门坝路湖滨花园6号楼6幢5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402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才和、徐玉书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