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268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6-16 16:20


兹因权利人汪芳不慎阳新县城东新区莲花湖一桥东侧莲花湖·东景城A-5-3号楼1-3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5)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30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芳

20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