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275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6-18 16:20


兹因权利人费国嵩、杨金茹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儒学路学府佳园综合楼1幢A单元6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0252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费国嵩、杨金茹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