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069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2-12 16:20


兹因权利人邢宏来、柯海霞不慎将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周通村下岩邢十一组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1535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邢宏来、柯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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