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070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2-12 16:20


兹因权利人梁海涛、袁冬顺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桃花泉路10-1214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0726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海涛、袁冬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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