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条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及首次登记适用范围的规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关于首次登记公告要求、生效法律文书作为登记依据的相关规定,我机构拟对阳新城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
不动产登记基本情况:该不动产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工业园,宗地编号为G(2015)37号,宗地面积达89025㎡。此不动产是黄石市万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益嘉林产工业有限公司)通过原国土资源局拍卖获得。目前,已无法与该公司及其法人取得联系。现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为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后,原相关权利凭证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市民之家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4-7351211
特此公告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