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6-01-14 16:43
兹因权利人赵普林、涂秋霞不慎将阳新县城东新区环湖西路尚湖湾5号楼32层1-3202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4)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435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普林、涂秋霞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