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6第00001号

来源: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1-09 16:29

兹因权利人伍早、程正喜不慎将阳新白杨转盘轮毂厂旁绿苑工人小区B1号楼4-7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他项权证证号:阳新县房预兴国字第A2011152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伍早、程正喜         

202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