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6)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矿保科    时间:2025-12-31 15:23

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积极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36)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清单

部分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度滞后、标准不高。黄石市制定方案要求,在2021年底前完成全市“五边”区域、“三区两线”、长江干支流两岸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

二、整改目标

2021年底,完成“五边”区域、“三区两线”、长江干支流10公里等重点区域5处矿山提质增效任务,指导2处在产在建矿山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三、整改情况

1.大冶市屏山腾达采石厂、塘湾灰石厂,阳新县富池镇石材厂,开发区·铁山区振兴石材厂,新港园区方顺采石厂等5处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的矿山均为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别已采用平台覆土、客土喷播、台阶种植乔、灌、草、上爬下挂种植攀爬植物等绿化方法提升治理质效。其中,振兴石材厂(序号41)、方顺采石厂(序号39)于202412月底前完成修复任务;大冶市屏山腾达采石厂、塘湾灰石厂(序号38),阳新县富池镇石材厂(序号373处矿山也于202512月底前完成修复任务。均通过了市级验收并销号。

2.督促宏公司和华新水泥阳新公司按照“谁损坏、谁修复”原则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其中:港宏公司对厂区内道路进行了硬化,完成了边坡削坡,修建了坡底排水沟,安全平台覆土,播种了灌木草籽,转运消除了渣土。华新水泥阳新公司按照《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对矿山终了边坡平台进行复绿作业,对采场运输道路边弃渣土铺设草皮。上述两家公司均严格落实矿山开采环保管理规定,开采作业中实施湿法作业,配备了雾炮车、洒水车以及自动喷淋和高压喷雾桩等降尘设备对运输道路、生产作业面实施循环喷淋、降尘作业。

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带队现场调研督导矿山修复工作,听取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整改工作进展汇报,解决难点重点问题。我局全面落实督导责任,清单化节点化推进整改,不定期开展现场协调督导并通报进展情况,累计现场督办30余次,印发书面提醒函2份,同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技术难题。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下陆区广州路22605办公室(邮箱:861224416qq.com),或致电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毕鸿基               联系电话:0714-6203337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