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1号专题会议纪要 关于妥善解决我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原权属单位 | 坐落 |
1 | 阳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阳新县半壁山管理区(农场) | 阳新县半壁山农场半壁山大道148号(半壁山管理区) |
2 | 阳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阳新县率洲管理区(军垦农场) | 阳新县率洲管理区农科大道1号(率洲管理区军垦农场) |
3 | 阳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阳新县荆头山管理区(农场) | 阳新县荆头山农场场部(阳新县荆头山管理委员会) |
4 | 阳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阳新县城东管理区(综合农场 ) | 阳新县城东新区富阳路(城东管理区) |
5 | 阳新县木港镇人民政府 | 阳新县木港镇原职业中学 | 阳新县木港镇木港街(木港镇原职业 中学) |
联系方式: 0714-7351211
公告单位: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