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阳登〔2025〕第00014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2-08 17:22

根据阳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1号专题会议纪要 关于妥善解决我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经初步审定,本次拟登记不动产的权利人为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该不动产位于阳新县兴国镇红星路16号(原陵园大道)白杨村综合楼内,具体为一层三间门面房及二楼整层,总面积约560.8㎡(以实测为准)。该房产由黄石市公积金中心阳新办事处于2006年购置,相关用地、规划、竣工验收等历史遗留问题已按规定处理完毕,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4-7351211

公告单位: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