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257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2-02 16:12

兹因权利人贾银花、李祥送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白杨三角地金三角世纪城C1号楼C1幢207铺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41570号、阳国用(2016)第450/023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银花、李祥送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