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247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21 14:59

兹因权利人郑燕芬、吴得武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怀坡桥富川巷2号1幢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9)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88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燕芬、吴得武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