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240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11-12 14:05

兹因权利人李粉巧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怀坡桥大坝堤58-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0000284、土地编号:260100168)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粉巧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