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9-17 16:45
兹因权利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新县支公司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陵园路43号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房公字第0267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公字第025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新县支公司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