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197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9-17 16:42

兹因权利人汪清英不慎将阳新县舒家垴二巷8#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2605021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汪清英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