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172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8-20 16:42

兹因权利人九江市华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将阳新县工业园区用录村华申山景城(北区)3号楼幢13层13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0)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1218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九江市华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