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148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7-28 17:25

兹因权利人钟晓敏将阳新县城东新区太阳城进士第2号楼幢150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鄂(2023)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944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晓敏

2025年7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