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7-11 16:37
兹因权利人石志华、潘小艳将阳新县兴国镇桃花泉路龙泉花园10号楼10幢2单元6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证号:鄂(2024)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2339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志华、潘小艳
2025年7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