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112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6-11 17:22

兹因权利人程时雄、项优芬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东坡路马蹄湖边山水绿洲1号楼1004号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20)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774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时雄、项优芬

2025年6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