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114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6-13 15:44

兹因权利人张召全将阳新县兴国镇五马坊老建筑公司院内华宇小区住宅楼1幢06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商字第20077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召全

2025年6月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