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119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6-16 15:41

兹因权利人徐玉祥将兴国镇陵园恩波堤街180号(原机械厂)观南上域2号楼2号楼60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405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玉祥

2025年6月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