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084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5-04-24 17:01

兹因权利人徐慧、骆里传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政协东侧)澜桥世家D栋2-9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他项权证证号:阳新县房兴国他字第F201640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慧、骆里传

2025年4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