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新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1号专题会议纪要 关于妥善解决我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原权属单位 | 坐落 |
1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县交通运输局 | 阳新县兴国镇转盘迎宾大道(县财政局) |
2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县博物馆 | 阳新县红星大道 |
3 | 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县博物馆 | 阳新县红星大道 |
4 | 阳新通路建设有限公司 | 县交通运输局 | 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30号(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5 | 阳新通路建设有限公司 | 县交通运输局 | 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街166号(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6 | 阳新通路建设有限公司 | 县交通运输局 | 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街166号(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7 | 阳新通路建设有限公司 | 县交通运输局 | 阳新县阳新大道33号(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8 | 阳新通路建设有限公司 | 县交通运输局 | 阳新县莲花湖大道(货运管理站) |
联系方式: 0714-7351211
公告单位: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