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00048号

来源:阳新县局    时间:2025-02-18 09:43

兹因权利人陈青燕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陵园恩波堤街180号(原机械厂)观南上域3号楼2-11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1473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青燕

2025年2月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