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序号4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矿业权科    时间:2025-01-02 14:21

根据《湖北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环督办〔2023〕9号)以及《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25号)要求,目前反馈问题(序号40)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新港园区黄石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灰岩矿开采项目,施工运输道路未硬化,已开采完毕的开采面未实施生态修复,弃渣土未采取覆盖或复绿。新港园区华新水泥阳新公司下纬山石灰石矿开采面施工过程未采取湿法作业,施工运输道路未硬化,弃渣土未采取覆盖或复绿

二、整改目标

1.对港宏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开展整改,对施工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加强日常监管,严防产生污染。

2.督促华新下纬山矿开采面采取湿法作业,硬化运输道路,对弃渣土进行覆盖或复绿。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港宏公司对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采取降尘措施。对开采完毕的开采面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对弃渣土进行复绿或覆盖。

2.按照“谁损坏、谁修复”原则,督促港宏公司进行修复硬化。

3.监督港宏公司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高企业外围道路洒扫降尘频率,严控扬尘污染。

4.督促华新水泥阳新公司严格落实矿山开采环保管理规定,实施湿法作业,洒水车不间断对矿区作业点及运输道路实施喷淋、降尘作业,主运矿道路使用喷雾设施实施降尘作业。

5.督促华新水泥阳新公司对弃渣土进行覆盖,并按照《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对矿山终了边坡及运输道路实施绿化和硬化

四、整改情况

1.港宏公司按照“谁损坏、谁修复”原则编制了生态修复方案,按照要求对厂区内外运输道路进行了硬化,开采区道路用碎石进行了铺填,完成了边坡修整及喷播,修建了坡底排水沟,安全平台覆土50公分,播种了灌木草籽,共修复面积约4000平方米,转运消除渣土125.54万吨,临时堆放的废渣堆已覆盖。

2.港宏公司严格落实矿山开采环保管理规定,开采中实施湿法作业,配备1台雾炮车、3台洒水车,对运输道路、生产作业面实施循环喷淋、降尘作业,主运矿道路设置间距10米的360度自动喷淋装置,实现了道路喷淋全覆盖,每天定时降尘。

3.华新水泥阳新公司按照环保要求采取湿法作业,矿山配置2台雾炮车,循环不间断对生产作业点和运输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作业,在主运矿道路上配置7台自动高压喷雾桩,生产全过程定时开展喷雾降尘。

4.华新水泥阳新公司按照《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对矿山北部+76+88+100+112台段永久边坡、矿区南部+76+64+52台段永久边坡以及矿区东部+88平台进行复绿作业,对采场运输道路边弃渣土铺设草皮,新增复绿面积5.5万平方米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时间为202512日至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