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第十三条要求,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因矿业权人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登记的,登记机关予以公告注销。
黄石市大横山碎石厂等3个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或注销登记手续,拟注销该3宗采矿许可证,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3日至2月19日(3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办理注销登记。
联系电话:0714-6254635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2号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日
附件:拟注销的3宗采矿许可证清单
附件
拟注销的3宗采矿许可证清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矿山名称 | 矿业权人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1 | C4202002009047120013734 | 黄石市大横山碎石厂 | 黄石市大横山碎石厂 | 2013/4/26 | 2014/4/26 |
2 | C4202002010017120054449 | 黄石市汪仁分水岭碎石厂 | 黄石市汪仁分水岭碎石厂 | 2011/12/10 | 2012/12/10 |
3 | C4202002009117120041660 | 大冶有色金岳实业公司石灰石分厂 | 大冶有色金岳实业公司石灰石分厂 | 2015/5/30 | 2015/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