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11-14 15:56
兹因权利人王建.陈合意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北门坝路湖滨花园翠湖苑北面别墅北面别墅幢北-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房权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3230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陈合意
2024年11月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