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11-05 14:22
兹因权利人王朝阳、陈晓芳不慎将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车站路储运公司内温馨花园2号楼2幢80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号:阳国用(2009)第10082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朝阳、陈晓芳
2024年11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