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10-30 09:53
兹因权利人倪礼鑫、郑亚敏不慎将阳新县城东新区综合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锦宏雅园1#楼2-303号房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号:鄂(2024)阳新县不动产权第000008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倪礼鑫、郑亚敏
2024年10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