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00158号

来源:阳新县局    时间:2024-10-25 14:15

兹因权利人张公贵不慎将阳新县兴国竹林塘现代城B13B13幢3单元0801号房的他项权证(不动产证号:阳新县房预兴国字第A2010138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公贵

2024年10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