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4-09-06 09:30
兹因权利人王贤开(4202************39)不慎将陵园北门坝15号1幢1号房的土地证(土地证档案号:275号,面积315㎡)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贤开
2024年9月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