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4第0052号

来源:阳新局    时间:2024-04-26 13:12

兹因权利人马先登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兴国镇白杨村李家湾江湾水岸小区3号楼3号楼803号房他项权证(证号:阳新县房预兴国字第A2011187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先登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