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因权利人金山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县兴国镇莲花池富川家苑28号楼1单元102号房房屋所有权证(证号:阳新县房权证兴国字第20111779号,面积96.2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2010)第101136号)遗失,已于2022年9月14日在《今日阳新》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