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因权利人许建桥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县兴国镇火车站路15号房屋所有权证(面积:199.37㎡,证号:0004865),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1994)字第260501045号)遗失,已于2022年1月7日在《东楚晚报》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1日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2-01-11 14:14
兹因权利人许建桥不慎将坐落于阳新县兴国镇火车站路15号房屋所有权证(面积:199.37㎡,证号:0004865),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阳国用(1994)字第260501045号)遗失,已于2022年1月7日在《东楚晚报》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特此公告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