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二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0-10-23 17:3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达我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市民之家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4-7351211           

公告单位: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10 月 16 日

本次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要统一注明“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字样;

如该户存在“单人户超面积”情况,需明确载明“个人产权25平米、阳新县城市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产权15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