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阳登(2020)第0070号

来源: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0-10-15 15:36

兹因产权人林明坤不慎将坐落于兴国镇陵园大道1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号:阳国用(2012)第100343号。已于2020924日在《长江商报》登报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给予补发,如有异议请速与我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

电话:0714-7351211

阳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