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2020-002
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
评估报告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规定,现将《黄
石市四棵水泥厂(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第一次公示。
评估对象:黄石市四棵水泥厂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估机构:湖北永业地矿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补征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需对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消耗资源储量进行出让收益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19年9月30日),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储量(122b)1423.50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22b)238.60万吨;共计开采消耗资源储量1184.90万吨;已有偿处置资源储量682.69万吨;采矿回采率95.00%,本次评估可采储量477.10万吨;产品方案为水泥用石灰岩块石;矿产品销售价格为30.46元/吨(坑口不含税价);采矿权权益系数为4.30%。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查勘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为624.9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贰拾肆万玖仟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规定,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如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用于此次评估所涉及的特定评估目的及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检查使用。未经委托人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5月11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寄送至黄石市广州路22号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 系 人:韩巍 0714-6258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