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阻断人与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关于停止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通告如下:
一. 野生动物类行政许可一律停办。
二.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圈养的野生动物一律封存。
三.所有动物园和动物展演场所一律关停,禁止营业。
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有野生动物一律停止市场销售。
五.森林公安对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一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经营利用场所坚持每日消毒,从业人员就地居家隔离。
请各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以上防控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黄石市森林公安局举报电话:0714一6522207,大冶市森林公安局举报电话:0714一8730119,阳新县森林公安局举报电话:0714一7597130,
本通告由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