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评估委托工作,确保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合理性,维护土地市场的严肃性,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向社会公开遴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面积 (平方米) | 备 注 |
1 | 201908131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 工业用地 | 7127.3 | |
2 | 201909150地块一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 工业用地 | 10493.6 | |
3 | 201909151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 物流仓储用地 | 53770.05 | |
4 | 2019011177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 物流仓储用地 | 5771.1 | |
5 | 2019012192 |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 工业用地 | 10224.6 |
二、资格要求
1.经原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合格予以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即2018年《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的通知》公示单位。
2.近两年在执业范围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三、提交资料
1、公司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提交复印件的,必须与原件核对审查)
四、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评估机构,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时前,到阳新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公告用地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的,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五、遴选时间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定为入围单位,阳新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将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时10分采取公开摇号方式从入围单位中选定中标人,然后公示中标结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4-7327632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国土分局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