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评估委托工作,确保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合理性,维护土地市场的严肃性,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特向社会公开遴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备 注 |
1 | 房地产 | 阳新大道与俞家湾路交叉口东北侧 | 商住 | 48492.3 | 调整规划条件 |
2 | 商业 | 阳新城东新区彭山村 | 商住 | 45196 | 调整规划条件 |
3 | 房地产 | 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村 | 商住 | 41852 | 调整规划条件 |
二、资格要求
1. 经原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合格予以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即2018年《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土地估价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的通知》公示单位。
2.近两年在执业范围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三、提交资料
1、公司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上提交复印件的,必须与原件核对审查)
四、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评估机构,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10时前,到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公告用地面积与实测面积不符的,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五、遴选时间
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定为入围单位,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10时30分采取公开摇号方式从入围单位中选定中标人,然后公示中标结果。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14-7322233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