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省矿产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矿产类)创建工作,12月17日至18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在大冶市召开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矿产类)创建经验交流会,总结近年来全省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矿产类)创建经验,探索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政策创新和技术创新,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推进湖北省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五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重要意义,必须坚持不懈地开源节流并举,加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建设,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绿色转型升级;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走深走实,一是要争做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示范区的表率,二是要争做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的表率,三是要争做建设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战略资源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表率;要进一步做好深化总结,营造全面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社会氛围,一是要持续强化跟踪管理,确保首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二是要积极做好谋划下一批示范县(市)创建准备,三是要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完善创建工作政策保障。
本次经验交流会内容丰富充实,参会人员现场参观学习鸡冠咀金矿、冯家山硅灰石矿和铜绿山古铜矿遗址,首批矿产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大冶市、阳新县、夷陵区、钟祥市、武穴市汇报2023年以来示范县(市)创建情况,准备申报第二批矿产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兴山县、保康县、随县、京山市、远安县、宜都市、竹山县、松滋市汇报示范县(市)创建准备情况,相关市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发言。
全省有关市(州)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及有关科(股)室主要负责同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计60余人参加经验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