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冶市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以“亩产论英雄”为抓手,采取“五个一批”方式,有效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逐步提高全市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23年,大冶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1654亩,处置闲置土地3514亩(其中历年闲置土地1372亩),处置总量在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同时,清理“协议圈占”低效工业用地4宗381亩,已盘活3宗288亩。
一是全面排查,压实责任。
结合大冶市历年来批地和供地台账,通过实地踏勘和数据套合、影像图对比分析,全面梳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位置、用途、未供或闲置原因等情况,制作分乡镇的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一张图”,并形成“先建后验”未供已用项目清单、“地等项目”未供未用地块清单和闲置土地三张清单。大冶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作部署会,印发《关于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将任务分解到乡镇、部门和市级平台公司,明确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强力推进消化处置工作。
二是分类施策,有序推进。
通过对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按照不同类别,采取不同措施,分类加快处置。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公共绿地等项目,敦促相关业主单位加快提供资料完善划拨用地手续;对无法按宗地单独供应的道路绿化带、安全间距等代征地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等,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对属地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对未供先用的工业、商服项目限期在2个月内完善供地手续,拒不摘牌拿地的,按违法用地查处;对暂无项目落地的空闲地,按50%的比例向各乡镇下达处置任务,要求各乡镇采取招商引资落实供地、向国有公司供地和申请撤销用地批文等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消化处置任务;对已构成闲置的土地,“一地一策”制定处置措施,确保每宗闲置土地得到依法有效处置。
三是加强督办,落实奖惩。
大冶市政府在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冶市纪委监委、大冶市政府督查室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开展督查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影响全市消化处置工作进度的,予以约谈、问责。同时,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与用地报批、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挂钩,对全面完成处置任务的乡镇,在用地报批指标和城镇开发边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上予以倾斜;对不能按期完成处置任务的乡镇,暂停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的用地报批,不予新增城镇开发边界建设用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