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3-12-28 08:50

12月20日,大冶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方式成功交易。这是大冶市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也是该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

据悉,本次入市宗地位于大冶市茗山乡中门村8-10组,面积1896.76㎡(折合2.8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所有权人为大冶市茗山乡中门村村民委员会,受让人为大冶市茗山乡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今年七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冶成为全省13个试点地区之一,试点期限为两年(2024年底结束)。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安排,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全市实际,起草《大冶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入市管理、增值收益调节分配等11项配套制度,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试点期间,大冶坚持协同联动,抓住“两项前置条件”,加快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特别是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报批,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紧盯“三项负面清单”,不通过农用地转为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符合入市条件的土地不搞商品房开发;探索“两项重点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愿用会用入市土地的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入市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为帮助入市主体顺利完成入市,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优化服务为宗旨,推行入市代办服务制,在经入市主体授权委托后,一站式办理确权登记、规划许可、入市核对、公示公告等手续,实现了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了项目落地时间。

经过有效公示后,12月20日,茗山乡中门村1宗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成功交易,为该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据了解,通过此次入市,该村存量资产得以盘活,不仅给村集体和农民带来了收益,也为乡村建设筹措资金提供了新思路。

在茗山乡的示范带动下,不少集体经济组织入市热情高涨。同时,金山店镇永丰村、燕山村和保安镇桃树村均准备以入市方式出让集体土地,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与当地重大项目建设。目前,项目有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在尊重农村实际发展需要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助推农村存量土地入市,成熟一宗、入市一宗,树立一批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典型样板,为乡村振兴提供土地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