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石市以林长制为依托,聚焦谋划湿地生态发展蓝图,强化网湖、保安湖、莲花湖等重要湿地保护与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湿地面积达1390.82公顷。
健全湿地保护责任体系。压实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湿地保护管理责任,设立市、县两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湿地资源的监测、保护和管理工作。全市设立湿地保护站7个、保护监测点2个。
建立湿地保护长效机制。将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纳入生态红线划定,建立湿地保护、修复、管理制度,将湿地保护面积、湿地保护率等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履职尽责实绩考核范畴,作为党员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开启湿地保护“林长+”模式。充分发挥林长制的协同作用,联合水利湖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侵占湿地行为。近年来,黄石市“绿盾”专项行动和网湖生态环保整改共查处案件17起,其中移送涉罪案件2起,追究党纪政纪处分21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9人。